文理教学部直属党支部开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宪法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05浏览次数:51

202012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30日至12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学习,文理教学部线上开展了“学习民法典,宪法宣传周”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打造法治建设新高地。文理教学部直属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分享心得体会,护航美好生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决定》规定将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既符合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又具有付诸实施的行动可行性。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12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通过这次“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家深刻地理解到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是对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坚强政治决心的一个展示,说明了党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上是严肃、真诚且坚定的。宪法的生命在于它的普及,为广大民众所熟知、所掌握。实践证明,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全体教师对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构建文明秩序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和谐社会要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宪法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依据,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法治国。

    教学部全体教师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共同学习了民法典,对颁布实施民法典的意义有了全面深刻认识,在分享心得体会中,纷纷表示共同推动民法典的实施影响深远,非常有必要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刻表达了将继续深入学习民法典,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法律意识,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培养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民法典既是保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秦禹权 付艳君)